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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病历复印须知
发布时间:2025-04-22  阅读:6288次
      患者要求复印病历时,请提供证明材料。
      一、申请人为患者本人,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)。
      二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),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(户口本或委托授权书)。
      三、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)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(户口本)
      四、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患者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),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(户口本)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(授权委托书)。
      五、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),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,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)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。
      六、公安、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、需要查阅、复印病历资料的,应提供采集证据介绍信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执法证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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